在农村,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或者因为身体有病、或者因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至今住在危房险房中,生活在温饱的边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的改善与提高。一年就要过去了,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
11月5日,对于凤城市凤山街道办事处张家村9组的小玲来说,可能是个终生难忘的日子。在这一天,她和父母告别了她一生下来就住的茅草房。尽管新居室内还没有装修,也没有齐全的家具,可是,她毕竟可以不再在冬季四面透风的茅屋里裹着棉被写作业了。也许,她还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是政府为他们免费修建的,但是,上小学的她知道自己家的房子是在许许多多好心人的帮助下,一点一点盖起来的。 小玲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单国仁是残疾人,从小得了侏儒症,母亲天生痴呆。一家人的生计全压在单国仁“瘦小”的身体上。家里住的草房不仅四面透风,而且已经成了险房。别看父母有病,可是女儿小玲却很聪明,从来没有因为家的贫寒而耽误功课。家里没有写字台,她就用饭桌当课桌。冬天寒气逼人,她就钻进被窝里写作业。看着别人住好房子,小玲充满了渴望。她在日记里写下了自己的愿望,并用彩笔画了一个漂漂亮亮的大房子。
单国仁一家的窘境让乡亲们牵挂,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今年初,当地民政部门将他家列入政府扶持建房的计划。9月份开始动工建房,仅用了2个月的时间,就让他们一家三口搬进了新居。
单国仁一家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实施的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程受益家庭之一。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采取各级政府投入、社会捐赠、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开展了消灭农村低保户危房和土坯房(茅草房)工程。全市共筹集资金997万元帮助农村低保户建房,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525万元、县级财政153万元、发动社会捐助资金319万元,为855户低保对象建房2426间,为512户低保对象修缮住房900间。针对部分地区群众受灾情况,争取省财政资金481万元,社会捐助40万元,为220户灾民建房622间,为301户灾民修缮住房457间。到10月底,所有建房户和修房户全部迁入新居。
(二)
对于大多数农村特困户来说,改善的不仅仅是住房。凤城市凤山街道办事处老爷庙村4组姜国政已经80多岁了,儿子身患胃癌不幸于今年去世。老人深有感触地说,儿子在去世前按月享受政府发的低保金,今年10月底,他和孙子也搬进了政府为他们修建的新房。 农村低保制度是保证农村困难户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这一制度在今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2万农民享受低保,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让真正困难的群众领到“救命钱”,保证低保金科学合理发放。今年初,我市制定了《丹东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标准,解决了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达标竞赛活动,实现了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化,保障标准科学化,档案管理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东港市和宽甸满族自治县还开发农村低保管理软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脑,实现了办公微机化、现代化。宽甸满族自治县、振兴区和振安区实现了农村低保资金银行(信用社、邮局)发放,杜绝了低保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不足额以及挤占、挪用和冒领等问题。全市年发放保障金1208万元,年人均低保标准达到372元。
(三)
2000元对于一个生活正常的家庭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是对于那些身体有病,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的人来说,却不能算作“杯水车薪”。凤城市头台子村低保户白某对此感触很深。
白某今年60多岁,身体不好常年有病,用他的话说“家里被他这身病折腾得差不多了。”可是,现在他对治病有了信心。第一,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第二,政府把他家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今年,他拿到2000元医疗救助款。这两项一下来,他治病就有指望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开展,全市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政府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三结合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全市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0万元,做到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筹集资金45万元,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4.5万人加入新型合作医疗。同时,发动民间慈善组织开展助医活动。在新型合作医疗、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支出过高的特困对象予以救助,发动全社会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全年在接收社会捐款中,用于助医资金50万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一部分支出过高的特困对象医疗费不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