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来电问:最近我发现邻居家新安装了有线电视,但入户线走得很不正规,好像是私接信号。这样做对我们的收视效果是否有影响,对盗视有线电视行为如何处理?
丹东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负责同志解答说, 国家《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罚则中明文规定,未经当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收听、收视设备,调整、安装有线广播电视的光分配器、分支放大器等设备,或者在有线广播电视设备上插接分支分配器、其他线路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损坏广播电视信号专业传输设施(电缆、光缆线路、塔桅(杆)、传输附属设备等),由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有线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坏有线电视设施无法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丹东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稽查维修部为了保护有线电视用户的正当权益,维护有线电视网络的安全,近年来,依据国家《广播电视设施条理》,不断加大对擅自在分配器上乱接线、分支电缆线上插大头针或割线接头、单端用户私接终端等私搭乱接现象的处罚力度,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并遏制了破坏有线电视设施的行为。
丹东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欢迎广大市民,为了您收看的有线电视信号不受影响,积极举报盗视有线电视信号行为。并告诫那些非法盗视有线电视信号的单位和个人,放弃侥幸心理,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2033367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38号(化纤公司海燕宾馆) |